《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时间:2016-01-01浏览:119

政策要点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5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相关政策。引才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引才奖励。

    2. 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类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领军人才的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3.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引才单位按照《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享受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