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2018年“金鸡湖人才计划”》之《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科教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时间:2018-09-12浏览:204

政策要点

第一条在三年内,每年对20名左右科教创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或短期聘用的国际型学科领军人才给予重点支持。每年按不超过高校、科研院所实际支付给入选者薪金总额(含个人所得税)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聘用合同期限且最高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鼓励苏州工业园区的高校、科研院所从园区企业聘请企业家兼职教授进行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合作,在三年内每年遴选20名左右兼职教授给予择优支持,在聘用期内给予3-5万元(含税)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含税),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每年给予4万元补贴(含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年给予5万元补贴(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