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一、申报条件
1、院校发展突出贡献类
a、在院校发展、创新资源集聚、人才引进、校企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b、与受聘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全职在苏工作,聘用期间有明确的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及年度考核。
c、院校主要领导参照博士待遇执行。
2、教学科研突出贡献类
a、科教创新区院校本地聘用。
b、国际一流大学(专业)或知名科研机构,或国内985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博士毕业。
c、在相关研究领域拥有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
d、与受聘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全职在苏工作,聘用期间有明确的教学、科研工作目标和任务及年度考核。
二、补贴标准与补贴区间
给予博士每月3000元(含税),硕士每月2000元(含税)的补贴,原则上每年支持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