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9-07-05浏览次数:2245

规范苏州校区研究生的宿舍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按照苏州校区安排的房间床位统一入宿,不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私自转让、出借、出租学生宿舍及床位,如有违反,评优评奖和发展党员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严重按照学校规定给与处分。

第二条 入住地点: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学生公寓B区。房间标准为2~4/间,内设独立卫生间,有空调及热水器。

第三条 按时交纳住宿费,全日制学生在注册报到后二周内按规定缴清,需要自行缴纳费用的各实验室临时学生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收费标准按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相关规定执行。水电费及网络使用费自理。

第四条 强化宿舍安全观念,严禁动用明火,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根据学校文件,对学生各宿舍除已配置电器外,可使用电器种类如下:1.台灯(建议使用冷光源,若使用白炽灯,功率不超过25W2.充电器(输出功率在12V以下)3.微风吊扇(15W以下)4.电脑。学生宿舍其他电器均视为违章电器,一律不得使用。一经发现,物业人员、学办老师有权没收,并按照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五条 自觉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清洁工具及其它设备,不将私人的家具搬入宿舍内。损毁宿舍内配用物品的,自觉接受宿舍物品赔偿等有关规定的处理。

第六条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学生公寓由东吴物业负责物业管理,将为各位学生提供大区域的秩序维护、周边环境的卫生保洁、宿舍内的零星维修以及宿舍水电充值服务。宿舍有维修等问题,可直接报6号楼1楼物业办公室。如果不能解决,报学生培养与管理办公室,由苏州校区出面来协调,不得与物业发生矛盾。

第七条 起居有常,生活有序,自觉遵守苏州校区规定的作息制度。

第八条 晚上按时归宿,不随意在外留宿,深夜晚归者,要出示证件,接受物业值班人员的检查,不无理取闹。

第九条 自觉维护宿舍区正常生活环境,不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嬉闹,不在自修、午休和熄灯后的时间影响他人休息,以保证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十条 自觉维护宿舍文明环境,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打架斗殴。不在宿舍楼内进行代售、推销等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自觉保持宿舍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不往窗外、走廊、盥洗室地上泼水,抛洒杂物,不往水槽倒剩饭、剩菜,不在寝室门口及楼道内丢弃垃圾,不在宿舍内饲养动物,积极认真参与楼内清洁卫生的打扫工作。

第十三条 节约水电,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闭自来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第十四条 室内无人时关锁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携带大件物品出门须登记备案,个人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现金、存折等)自己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客人须在晚上2130前离舍,不私自留客住宿。

第十六条 苏州校区每个学期定期开展宿舍文明安全卫生检查活动并记录(文明宿舍评比考评表见附件1),检查结果进行公告栏张贴公示以及苏州校区网站公示,每学年对表现突出的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文明宿舍”流动红旗,表现差的宿舍提出批评和惩罚。对全日制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结果纳入到学生奖学金评定以及各种评优评奖中。对实验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上报所在院系,苏州校区通报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住宿必须遵守《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人才公寓住宿管理规定》(附件2),否则高教区下一学年的宿舍安排不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