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仔细阅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二、确定校外导师和实践单位;
三、在学生服务系统内填写“专业学位实践计划登记”,保存提交,系统自动计时;若修改重新提交,则系统重新计时;
四、提交纸质材料:
(1)实践计划表(一式两份);
(2)校外导师情况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若校外导师是有东南大学聘书的可以不交此表;
(3)如在导师实验室完成实践环节,请提交《校内导师实验室实习实践申请表》。
五、实践期满在系统内提交“专业学位实践考核登记”,通过述职答辩,同时提交纸质版实践环节考核表(一式两份),校内导师专业实践指导工作记录表、校外导师专业实践指导工作记录表。
注意:网上录入的实践信息要与纸质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