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东南大学2020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校区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凡在6月10日前通过毕业审核的202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2、参评研究生毕业答辩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无首修不及格,规格化成绩不低于80分;
3、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优先推荐。
三、评选工作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守标准,保证质量。
四、评选机构
设立苏州校区2020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组(以下简称校区评选工作组)。校区评选工作组在校区党政联席会领导下开展评审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顾芳
成员:祝虹、于向军、吴含前、周桔
秘书由校区培养与管理办公室老师担任。
五、评选程序
1.6月2日前,学生本人申请,上报材料。
学生本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苏州校区东南大学2020届优秀硕士毕业生申报评选材料汇总表》,表格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专业+优秀毕业生评选”为名于截止时间以前(不含6月2日)打包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两表核心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可自“东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生工作→ 下载区域”下载。表格须调整好页面排版,务必采用电子签名。
超过申报时间,材料不予受理。
2.6月2日—6月11日,校区进行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1)校区培养与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班级范围内对主要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在申报材料公示期内,学生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可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
(2)校区评选工作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区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在公示期内,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103000111@seu.edu.cn。
3.6月11日后,学校评审、公示、发文表彰。
六、其他
1.学生提交的评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内容和形式要求,真实可信,合乎规范。材料信息不全影响评选责任自负。
2.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守规范,保证质量;评审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涉事学生参评资格,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
4.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512-62997873。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
二O二O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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