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苏州校区各专业学制范围内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依据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和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细则》,结合校区实际,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守标准,保证质量。
四、评选机构
苏州校区成立评审委员会,在校区党政联席会领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五、评选条件
学生具有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参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有爱心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符合相应奖助学金项目对于专业等的特定要求。
7.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8.本学年尚未获得过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
六、奖项设置
2020-2021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校区设置奖助学金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 金额 | 名额 | 特定要求 |
深交所奖学金 | 8000 | 2 | 1.软件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学习刻苦认真,上学年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特别是计算机学科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具备一定的知识应用和研究能力,具有专利、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者优先; 4.市级以上计算机相关领域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在计算机相关领域内有发明创造者优先; 5.学习期间参与与金融科技有关的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优先。 备注:以上3、4、5条为同等优先级,不分先后。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从申报月上一年计(如申报日为2018年03月04日,那么计算时间从2017年03月到2018年03月)。科研成果中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论文刊登,录用通知等。 |
苏州校友奖学金 | 5000 | 10 | 奖励成绩优秀、全面发展的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七、评选程序
1.10月9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汇总公示,上报材料。
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苏州校区2020-2021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评选材料汇总表》电子版、成绩单及相关成果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学号+姓名+专业+教育基金会”为名在10月8日17:00前上报至班长。班长汇总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班级公示,将班级汇总表、各同学的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打包,于10月9日上午9:00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要求:
(1)全部申报材料信息完整真实,形式合规,以备核查。其中,《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按规范填写,原表格形式、内容不予改动;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以便捐赠方重点审核;务必电子签名。
(2)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学生申报。
2.10月9日—10月16日,校区组织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2)校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区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在公示期内,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
学生通过校区评审后须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seu.edu.cn)账号、密码同信息门户,或者登录信息门户点击右上角办事大厅链接,搜索“东南大学-基金会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3.10月16日后,学校评审、公示、发文表彰奖励。
八、其他
1.学生提交评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可信,合乎规范。材料信息不全影响申报责任自负。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守规范,保证质量;评选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涉事学生评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
4.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12-62997545。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