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386

各研究生班级:

东南大学202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校区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于6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且答辩结果达到良好以上。

二、评选名额

表彰名额不超过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三、评选标准

1、评选条件参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无首修不及格,规格化成绩不低于80分。

2、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工作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守标准,保证质量。

五、评选机构

设立苏州校区202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组(以下简称校区评选工作组)。校区评选工作组在校区党政联席会领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六、评选程序

1.527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提名,民主评议,上报材料。

学生(含申请人和被提名)本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1《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苏州校区东南大学202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申报评选材料汇总表》,于52517:00将所有附件及证明材料以“学号+姓名+专业+优秀毕业生命名,发给班长汇总。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核心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学生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各班班长负责,组成由班长、党支书、团支书、班委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组织材料公示,开展班级评审,给出排序推荐意见,并将班级评审结果和学生申报材料于5271700前以“***年级**+优秀毕业生”命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各班级须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就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排序推荐意见。

2.528日—66日,校区进行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校区评选工作组组织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综合考察班级提名人选,择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区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在公示期内,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

3.67日后,学校评审、公示、发文表彰。

七、其他

1.学生提交的评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内容和形式要求,真实可信,合乎规范。材料信息不全影响评选责任自负。

2.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守规范,保证质量;评审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涉事学生参评资格,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

4.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12-62997545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

202158日  


附件1: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2:苏州校区东南大学202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申报评选材料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