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通知〔2012〕143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21]46号)精神,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启动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区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原则、参评对象及条件、评审组织、评审程序及其他说明等详见《2021年苏州校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名额与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下达名额,苏州校区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软件学院(苏州)7人、东蒙苏州联合研究生院人工智能应用专业2人。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三、评审和材料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程序 | 材料类型 | 提交方式 | 要求 |
10月7日 24:00前 | 提交国奖 破格申请材料 | 1.《2021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名单》电子档; 2.证明本人符合破格条件的有效纸质材料。 | 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eu_szxbpj@163.com 2.纸质版交到学办7311,或者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林泉街377号公共学院7号楼,收件人:赵华;联系电话:13776558181 (注意:邮寄材料须于截止日期前寄到) | 1.所有申请表格请认真、详细、如实填写。 2.《苏州校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电子文档名称请以“国奖+学号+姓名”命名,格式请调整为2页,正反面打印; 3.论文成果需要提交: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个人检索证明。SCI、SSCI、A&HCI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的收录证明需到图书馆打印盖章,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收录证明无效。 4.本次申请提交成果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30日,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阶段取得,且以东南大学名义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材料。 5.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等情况概不予受理,影响评审责任自负。 |
10月10日 24:00前 | 提交国奖 申请材料 |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档; 2.《苏州校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 3.所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中对应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电子档和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 | ||
10月 11-25日 | 校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上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10月26日后 |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初审,初审通过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
请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2021年苏州校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附件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评审。
苏州校区学生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