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2463

各学生班级:

苏州校区2021-2022学年秋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苏州校区各专业2020级在籍研究生(奖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评选依据

依据东南大学教育基金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工作通知精神,参考《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细则》,结合校区实际,开展评优工作。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严守标准,保证质量。

四、评选机构

苏州校区成立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校区党政联席会领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五、评选条件

学生具有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参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有爱心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符合相应奖助学金项目对于专业等的特定要求。

7、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8、原则上,一学年中未获得过学业奖学金外的其他奖助学金。

六、奖项设置

截至目前,2021-2022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校区分配奖助学金项目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奖励金额

奖励人数

奖励研究生

奖励要求

1

海信奖学金

8000

4

软件学院(4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优先;

6、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2

苏州校友奖学金

5000

10

苏州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名,5000/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如有后续奖项,将及时公布。

七、评选程序

1117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汇总公示,上报材料。

学生本人按要求在1161200前申报填写《苏州校区2021-2022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同时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成果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学号+姓名+专业+申报项目”为名打包发给班长汇总。各班班长组织材料审核、开展班级公示等,将班级汇总表、全部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等打包,公示无误后,于1172400前以“班级+教育基金会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要求:

1)全部申报材料信息完整真实,形式合规,以备核查。全部申报材料须信息一致,其中论文、获奖等无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信息无效。《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须按规范填写,原表格形式、内容不得改动;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以便捐赠方重点审核;务必本人签名。

2)如有后续奖项不再另行组织申报。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学生申报;逾期不能申报责任自负。

2118日—1123日,校区组织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校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校区评审委员会有权统筹、择优调整学生申报推荐获评奖项。在公示期内,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

学生通过校区评审后须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seu.edu.cn)账号、密码同信息门户,或者登录信息门户点击右上角办事大厅链接,搜索“东南大学-基金会”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31124日后,学校评审、公示、发文表彰奖励。

八、其他

1、学生提交评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可信,合乎规范。材料逾期上报、信息不全、信息不一致等影响申报的责任自负。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守规范,保证质量;评选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涉事学生评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

4、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苏州校区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

附件1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苏州校区研究生评奖评优积分细则.pdf

附件3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xlsx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