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苏州校区2021-2022学年秋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评选对象
苏州校区各专业2020级在籍研究生(奖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评选依据
依据东南大学教育基金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工作通知精神,参考《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细则》,结合校区实际,开展评优工作。
三、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严守标准,保证质量。
四、评选机构
苏州校区成立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校区党政联席会领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五、评选条件
学生具有以下条件可以申报参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有爱心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符合相应奖助学金项目对于专业等的特定要求。
7、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8、原则上,一学年中未获得过学业奖学金外的其他奖助学金。
六、奖项设置
截至目前,2021-2022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校区分配奖助学金项目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奖励研究生 | 奖励要求 |
1 | 海信奖学金 | 8000 | 4 | 软件学院(4人)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优先; 6、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
2 | 苏州校友奖学金 | 5000 | 10 | 苏州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名,5000元/名。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
如有后续奖项,将及时公布。
七、评选程序
1、11月7日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汇总公示,上报材料。
学生本人按要求在11月6日12:00前申报填写《苏州校区2021-2022学年秋学期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同时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成果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学号+姓名+专业+申报项目”为名打包发给班长汇总。各班班长组织材料审核、开展班级公示等,将班级汇总表、全部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等打包,公示无误后,于11月7日24:00前以“班级+教育基金会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要求:
(1)全部申报材料信息完整真实,形式合规,以备核查。全部申报材料须信息一致,其中论文、获奖等无证明材料的可以视为信息无效。《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须按规范填写,原表格形式、内容不得改动;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以便捐赠方重点审核;务必本人签名。
(2)如有后续奖项不再另行组织申报。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学生申报;逾期不能申报责任自负。
2、11月8日—11月23日,校区组织评审、公示、上报材料。
校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校区评审委员会有权统筹、择优调整学生申报推荐获评奖项。在公示期内,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seu_suzhou@163.com。
学生通过校区评审后须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seu.edu.cn)账号、密码同信息门户,或者登录信息门户点击右上角办事大厅链接,搜索“东南大学-基金会”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3、11月24日后,学校评审、公示、发文表彰奖励。
八、其他
1、学生提交评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可信,合乎规范。材料逾期上报、信息不全、信息不一致等影响申报的责任自负。
2、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守规范,保证质量;评选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涉事学生评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
4、未尽事宜解释权在苏州校区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