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 学年苏州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

时间:2022-10-07浏览:2869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 号)和《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22]36 号)精神,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启动 2022-2023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区 2022-2023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原则、参评对象及条件、奖励标准与金额、评审组织、评定参照标准、评审程序及其他说明等详见《2022-2023 学年苏州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细则》。

二、参评对象:

软件学院(苏州)的非定向全日制2021级、2022级研究生,苏州联合研究生院人工智能应用专业2020级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根据学校下达名额,校区各年级奖励标准及奖励名额如下:

2020 级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学年

2021 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单位:万元/·学年)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合计

奖励标准

1.2

1.0

0.8

0.6

奖励名额

软件学院(苏州)

31

92

91

93

307

2022级研究生:(奖励标准单位:万元/·学年)


奖项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合计

奖励标准

1.0

0.8

0.6

0.4

奖励名额

软件学院(苏州)

 

29

 

146

 

57

 

59

 

291

四、评审和材料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程序

材料类型

提交方式

要求

101024:00

1.

2.总申报材料并公示

3.报材料。

1.《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

2.2021级、2022级学生还需要提交《苏州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扫描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原件提交班级验真)

1.班长负责、党支部书记协助组织汇总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各班公示过的材料上报

2.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101013095@seu.edu.cn

3.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办(明德院502联系人王鹏飞老师0512-62996914

1.《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需认真填写,与《汇总表》内容保持一致;“学生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审核与推荐意见栏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电子文档名称请以业奖学金+学号+姓名命名格式请调整

1页;

2.论文证明材料需要提交期刊封面、论文首页

3.2021级统计成果的截止时间是2022930且以东南大学名义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材料。2022级统计本科期间成果

4.期提交、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等情况概不予受理,影响评审责任自负。

1011-24

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上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25

学校组织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苏州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2022-2023学年苏州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苏州校区研究生评优评奖积分细则.pdf

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苏州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