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7浏览:1094

各学生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校发〔2022110号)规定,现开展2024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3-2024学年毕业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各院系推荐人数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校区根据毕业审核情况,按6月及之前可毕业人数的10%,确定人数。研究生院将根据6月及之前实际毕业批次名单再次核对。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即80分及以上)。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讲究卫生,宿舍干净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积极应征入伍;

(2)前往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

(3)前往重点行业(领域)、新兴行业(领域)或国际组织就业;

(4)投身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

1.530日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和汇总表。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于5302400前打包发送至各班。超过申报时间,材料不予受理。

2.62日前,班级民主评议:各研究生班级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毕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于62日下午2400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班级评审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优秀毕业生”命名,汇总至辅导员或年级长处。

3. 67日前,院系考察评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审细则组织初评,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610日前,拟推荐研究生在“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称号”系统提交申请。

 附件1-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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